当年6月,市房管局与荣福置业有限公司等三方股东重新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额由原来的1396.6万美元,下调到了1683.3万元人民币,蔡氏轻松从房管局拿回近亿元资金,能量之大可见一斑。
根据公开资料,并没有证据证实当时陶校兴已经开始分管土地工作,而他却是这份“外销转内销”的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人。
2002年,国土部开始推行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当时已经开始分管土地工作的陶也开始参与上海的土地出让程序规范化。而恰在此时,陶又代表上海市房屋土地与资源管理局,与荣福地产等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上调帝景苑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不得超过82778平方米,而1999年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是64124平方米。由此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余万元。
帝景苑所在的肇嘉浜路1001号地块总面积为1.6万平方米,此次上调建筑面积后,该项目的容积率达到了5。而在1994年10月至2003年11月期间施行的《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要求,位于内环的居住建筑的容积率应控制在4以内。
随后的2004年1月及6月,陶继续代表上海市房屋土地与资源管理局与荣福地产签订了两份补充合同,使得项目的最终建筑面积超过了9万平方米,容积率也接近6。
这完全突破了相关规定的上限。早在2003年,新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开始生效,其对内环高层居住建筑的容积率要求为不大于2.5。
容积率不断增加,但要求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却一降再降。在上述两次补充合同签订过程中,上海市房管局要求荣福地产方面补缴的出让金数字也一再下降,由第一次的200余万元,下降到178万,到最后一次补充合同时,只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70余万元。而当时的上海房价已进入上涨通道。
通过三次提高容积率,帝景苑项目实际增加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而根据帝景苑销售资料显示,帝景苑的销售底价平均约1.1万元/平方米,则仅依靠此项,帝景苑项目获利逾2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