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为解决包括老人、小孩在内的城镇无业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山西省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居民医保),已经为成千上万的参保人员,减轻了大量医疗负担。
缴180元看病享报销
2007年12月,太原市省内首批试点实施居民医保。家住太原并州南路的胡女士,那年28岁。当时并没有找到可心的工作。
"职工医保给有单位的人上,'新农合'给农民上,这次的居民医保就是给没工作的人上。"当时,社区工作人员这样上门给胡女士宣传政策,"缴个180元,管一年看病报销。"胡女士对此持怀疑态度。但还是参了保。2008年,胡女士结婚后,有一次因为宫外孕紧急入住山医大一院。近两周的住院治疗后,胡女士才回家休养。"当时总共花了1230元,想起我的医保能报销。"胡女士说,提供一些单据后,很快就报销了634元。2008年缴费时,胡女士更主动了,还为母亲、姥姥都缴了费。
政策覆盖全省
今年7月,胡女士有了工作,在太原并南西一社区担任社保员。随后社区开始为她上职工医保,她不再缴居民医保费,这样便实现居民医保到职工医保的顺利衔接。
现在正是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时间段。11月19日,胡女士忙碌接待者前来参保登记的居民。"大家听说居民医保从2011年起,年最高报销额提高到5万元,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参保更加积极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山西省率先在阳泉、太原启动居民医保试点;2008年,大同、晋中、长治、朔州、忻州5市纳入试点;2009年,居民医保覆盖全省11市。标志着山西省构建起以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为基本框架的"全民医保"。(记者 王斌)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享有医疗保障的人数超过3000万人。其中,截至今年10月底,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52万人和357万人,合计达到909万人。
2009年底,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比200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今年,山西省将继续提高医疗保险封顶线,年内将普遍达到当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职工医保争取达到75%,居民医保争取达到60%以上。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