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领域风险增加央企总部法律需求凸显
“通常企业法务人员认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最关键的因素是领导重视。但我们调研发现,企业有没有法律需求才是核心。”一位课题组成员告诉记者。
国家电网牵头的题目正是“央企内在法律需求”。总法律顾问在企业的影响力比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略低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是企业不重视吗?企业没有法律需求吗?
课题组认为,传统领域中法人治理结构、劳动人事、生产运营及工程开发与管理等面临的法律约束越来越强,法律风险日益突出;国际并购、产融结合、节能环保等新兴业务领域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拓展。
“大部分央企为缩短管理链条,不断加强集团总部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实行集团一体化运作,部分央企总部的法律需求呈几何倍数增长。”课题组成员表示。
在后危机时代,合同履行、海外并购、劳动用工、自主创新、企业融资、国际贸易和业务拓展的法律风险格外突出。
其中,在国际贸易方面,环境壁垒正成为我国的产品和服务出口遭遇的重要壁垒。如绿色关税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等。据悉,美国、法国等国家相关立法中都加入“碳关税”规定,央企在国际贸易以及海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项目中需更加关注。
而在融资和资本市场交易活动中,央企还需要格外关注法律审核和信息披露。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共284家,曾遭遇证券欺诈集团诉讼案件的有25家,占8.8%,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这一比例更高达17.2%。
最近几年,低碳经济话题很热,但是由于国家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担保等综合配套措施,在碳排放权交易、高碳产品国际贸易方面,课题组提示都存在法律风险,要密切跟踪国内外低碳经济政策、碳资源统一管理和碳交易模式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