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今日发出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32号),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一、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
二、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三、从2011年2月9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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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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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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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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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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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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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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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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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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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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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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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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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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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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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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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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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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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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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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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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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