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在家中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
桑兰赴美诉讼案一直受到海内外广泛关注,据报道,5月底桑兰及其律师团队将赴美维权。在媒体报道和网友的议论中,有质疑桑兰案的“天价索赔”,也有指责桑兰“忘恩负义”状告美国监护人,还有怀疑桑兰被人利用才有多年后诉讼之举。
近日,本网记者带着各种疑问到桑兰住处采访了桑兰和其经纪人黄健。黄健表示,在美国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桑兰案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判例,而索赔18亿美元只是诉讼策略。黄健坦言,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制造的一些言论,确实给了他们不小压力。但对个别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以及“马甲”对桑兰的诋毁中伤也表示不满。桑兰则表示,自己也是而立之年,在成长和成熟,会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谈不上被人利用。谈到胜诉把握有多大,黄健表示对桑兰方面的律师团很有信心。
问题1:诉讼时效有没有过?
回应:桑兰案有可能在美成为新判例
为什么桑兰在受伤十几年后才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有没有过?这是关心桑兰案的媒体和网友们关注的一个问题。
据黄健介绍,中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而美国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实行的是判例法,完全区别于的中国的大陆法系,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黄健说,陪审团不可能通过法条去判案这个案子,相信案子不会输在陪审团上,“他们最大的可能是认为小姑娘挺不容易的。这个案子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判例。”
黄健说,目前,桑兰律师团正在寻找一些当年更多的,对桑兰更有利的证据。“开庭时间还没有具体确定,但应该不会太晚,我们在等待律师的消息。”谈到何时结案,黄健表示在美国打官司,本身就相对复杂,旷日持久,“有些具有可变性,有些具有拖延性,官司应该会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