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的士加收1元燃油附加,可以说是油价不断攀升的累积压力,最终促成了这一政策出台。”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秘书长吴宏钢回忆,当时燃油价格在经历了多次上调后,90号和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升的价格已分别涨至4元和4.3元,比2004年底3.45元/升、3.75元/升均上涨了0.55元/升,“的哥”们叫苦不迭。
据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2005年的核算显示,当年8月份与2004年月平均相比,出租车单车的营运成本每月足足增加1281.1元。
面对激增的燃料成本,广州市决定采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合理分担的方式,逐步予以消化。而由乘客分担的部分,具体就体现在每车次收1元的燃油附加。为避免市民误读,广州市物价局多次强调:“这是广州为应对油价上涨、稳定出租行业而采取的临时措施,今后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取消。”
“按照当时规定,如果93号汽油价格降至3.7元/升以下则取消燃油附加。”吴宏钢说,此后,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一直上升,93号汽油再也没有低于3.7元/升。
同时由于油气联动,所以即使绝大部分的士都改烧LPG后,这样一项“临时措施”也因气价上涨而维持了6年。
特别是,到了第五个年头,短短半年间就经历了三次调整。2010年6月20日至7月30日,车用LPG零售价格调整为4.05元/升,物价部门同步将出租车燃油附加由1元上调为1.5元/车次。其后,随着国际、国内LPG价格出现一定下降,车用LPG零售价格回落至3.63元/升。2010年8月1日起,物价部门取消上调出租车燃油附加0.5元/车次的临时措施,恢复为1元/车次。随后国际LPG价格再度反复,广州市物价局在2010年最后一天发出调整通知,将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直接翻倍调整至2元/车次。
对于市民诟病的每次调整均不走听证程序的“随意”,广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解释说,“考虑到作为临时性措施,时效性很强,开听证会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一个月后,这项政策也就失去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