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公开能否更彻底?
专家认为,政府性资金征收到使用全过程应公开
日前,国务院作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要求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同时,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这传递出一个信号:我国的预算公开正在由粗到细、由浅入深加速推进。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预算公开将作为一种制度,成为政府行政管理和财税改革的重要推手。”白景明表示。
白景明认为,目前,我国预决算公开的力度,仍与公众期待存在差距。比如,地方政府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步伐也亟待加快。公开的内容不仅包括公共财政预决算,还应包括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所有政府性资金从征收到分配、使用的全过程都应公开。政府性基金用在什么地方、建设了哪些项目,国有资产收益如何,都应让公众详细了解。
公开得越具体,“账本”才能越透明。公开的形式要更加通俗,公开的内容也要更加具体实在。不但要让百姓看得懂“大账”,还要看得清“细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