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0日,在充分征求省级各职能部门的基础上,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自查自评、省级督查、整改落实等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上报国务院医改办备案。至7月底,全省16个州(市)和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完成了自查工作,正对照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国务院医改办部署医改工作“回头看”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医改办〔2012〕7号文件要求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各级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对照基层医改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逐条逐项细化各项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订自查工作的详细实施方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深入开展基层医改“回头看”。
设计严密 步骤明晰 倒排时间真抓实干
今年6月1日,国务院医改办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后,四川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四川省医改办公室对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和督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并组织省、市(州)、县(市、区)逐级实施。省医改办公室在各成员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对三年基层医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
6月3日,四川省医改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办公厅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21个市(州)按照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制订自查方案,对本级及所属县(市、区)基层医改情况在6月中旬前进行全面自查和“回头看”,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四川省医改办公室。
此次“回头看”工作,吉林省精心设计了五个实施步骤,分为筹备阶段、自查阶段、整改汇总阶段、省级抽查阶段、省级汇总阶段五个步骤,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和省医改工作部署,根据签订的医改目标任务,逐项梳理,并总结本部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开展自查。
吉林省还明确了各步骤时间节点,并设计了八张自查情况调查表和两张实地检查调查表,涵盖了人事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分配制度改革后的运行情况,特别是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配送、管理、使用情况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运行情况进行重点调查。
青海省建立医改信息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医改周报、月报、季报制度,及时汇总、统计全省各地医改进展情况,研判分析医改形势;按时通报医改信息,每月15日在《青海日报》、青海省医改专题网站上公开通报医改进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督促各地抓紧落实。为进一步促进责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州、县两级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陕西省以各市(区)自查为主,省医改办采取座谈、暗访,以及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和领导接访督办机制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核实。首先由各市(区)围绕基层医改自查重点内容,逐一检查,逐项总结医改任务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其次各市(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提出具体措施,倒排时间,切实抓好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青海省医改办先后多次对《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回头看”方案》进行完善,细化了人员分组,量化了指标体系,突出检查重点,明确抽查范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按照青海省方案要求,对各个环节的政策、措施、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在“转机制”方面找出薄弱环节,提出了解决办法。通过查看关键政策的落实和取得实际成效的进展情况,促进了工作改进和经验的推广,为实施医改“十二五规划”和抓好今年医改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陕西省将“回头看”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全面自查、整改完善和评估验收4个阶段,要求突出抓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3个重点和建立财政补偿机制、规范“三统一”管理、严格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规范均等化服务项目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落实村医补助政策6个关键环节、14项任务。其中,整改完善阶段计划安排1个月时间,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倒排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提高。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天津市接到国务院医改办通知后,天津市医改办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同时制定方案印发到各个区(县)医改办,将自查工作分为自评、现场督察、落实整改三个阶段,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重点内容和要求,落实了各有关部门分片包保的责任,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
浙江省进行的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由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医改办主任姚作汀亲自主持、全程指导。省、市、县三级医改办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自查工作分为自查自评、现场督查、整改落实、汇总上报四个阶段有条不紊地进行,对国家和省基层医改相关文件的细化落实情况和9个方面33项基层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各市、县(市、区)医改办围绕国家和省确定的督查重点,分解、细化、量化检查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期在6月底形成了自查报告。
6月14日,四川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四川省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了10大类43项督促检查指标,明确了各项指标评分标准。6月25日~7月6日,四川省委编办、发改委(医改办)、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药监局、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带队,组成7个督查小组,赴全省21个市(州)、24个县(市、区),采取实地抽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医务人员与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座谈会、暗访、患者和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市(州)自评与省督查评分相结合,进行了基层医改专项督促检查。
黑龙江制定了《黑龙江省基层医改自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自查工作的责任和时间步骤。经认真研究,确定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查重点任务合计58项,各市(地)、县(市)自查重点任务41项,确保了自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吉林结合实际把医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系统清晰的工作任务图、完成时间表,使各部门、各个责任人清晰明确地掌握医改任务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医改任务。
湖南郴州市将督查重点事项细化为8个大项、31个子项。并将之分为自评、现场督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同时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多样开展自查。通过自查、重点督察、实地抽查、座谈、暗访,以及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和领导接访督办机制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此外,郴州市还采取逐项检查的方式,围绕督查重点,逐一分解、细化、量化检查事项,清楚地反映政策要求以及基层人员对政策掌握情况、实际执行的进展情况。对督查发现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深入基层逐一排查。郴州还要求对查实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属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整改,确保政策执行。对属于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深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稳妥提出完善措施。
郴州市还要求自查报告要全面总结基层医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要如实反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介绍发现的新典型和好的做法,并客观分析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