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前出台8项细则 确保高峰期出车率达8成
出租车经营权改“6年有效”
出租车有望实施“峰谷价”
禁涨“份儿钱” 调价收益全部向“的哥”倾斜
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出租定位、体制机制、运营模式、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提高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昨天(16日)下午,(北京)市交通委发布消息,本市将于6月前配合出台8项“护航”细则,包括出租车经营权无期改为6年有效、租价结构近期将调整等。
《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思路:完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和利益机制、增强行业监管力度、优化运营环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预计一至两年后,“打车难”状况将明显改观,乘客、驾驶员、企业、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拒载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投诉处理率达100%。电召、定点候车等高效打车模式将逐渐成为“中国式打车”的主流。
细解8项细则中,有两项力度最大。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点评:“出租企业将逐渐改为‘专营’,避免糊涂账,这触动了企业的‘命根子’。还有一项堪称‘革命’,本市将推广电召服务,改变目前街边招手即停的‘中国式打车’状态。”
【八项细则详解】
1 调整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