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尤其是“新型城镇化”成为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关键词,也被视作未来中国经济的驱动力量。十八大报告中八次提到了城镇化,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中国未来几十年的最大发展潜力就在城镇化。
中国城镇化发展规划草案何时出台备受各方关注。近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就《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城镇化工作会议年内将召开,城镇化规划将按计划于今年出台。在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城镇化改革思路浮出水面,至少涉及发展规划、户籍改革、土地制度、农村产权等四大方面。
新华网就城镇化相关的热点问题分别专访了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教授和国务院参事室参事、经济学家汤敏。
汤敏: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
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就涉及到户籍改革,涉及到土地制度,涉及到农村产权,包括涉及到发展规划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城镇化,实际上是半城镇化,我们的农民进了城,也住了6个月以上,但是他并没有真正享受城市的福利,没有享受城市的生活,很多农民也没有一种真正安定的生活,所以它还是一种半城镇化。
这里面首先第一步就涉及到户籍问题,而户籍问题的关键是后头的这些社会福利,你一变成了城市户口,那你就应该享受城市的教育、城市的医疗,特别是城市的住房保障。
从规划角度来说,那首先土地规划就要有变化,如果按照真正城市居民,拿一万人一平方公里计算,这已经是最起码的了。这么多人进来,现在农民工已经住在城中村里头,住在集体宿舍里头,他不是一个正常城市居民应该得到的居住条件和教育卫生条件,这就需要提供大量的土地。
蔡继明:城镇化规划的制定要以各项制度改革为前提
从本质上来说,城镇化的进程是一个经济过程,这是工业化必然的一个结果,它并不是靠政府规划出来的。但是,我们过去30年在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由于现行的城乡二元制度等一些障碍,造成了2.6亿农民工这样一个大群体,以后在现行制度下还会不断积累。从这点来说,政府有必要,也有责任、也有能力制定出相应的城镇化规划,从而从政府角度来消除阻碍农民进城落户、迁徙人口定居的制度上的障碍,从而加快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城镇化的纲要或者规划是很必要的。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城镇化规划的制定还是要以各项制度的改革为前提。农民进城、城镇化进程当中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障碍,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甚至还包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制度。这些制度必须辅以配套改革,而不是仅仅单纯的制定一个2020年城市人口、城镇人口达到60%,2030年达到70%,乃至到205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80%,这样一个目标。
比如说最重要的一个制度上的保障就是土地管理法。我们的土地管理法酝酿了多年,到去年还没有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所以有待于在改革方面的力度要加大、要深化。我想随着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以及相应的其他制度改革推进的情况下,扫除了阻碍城市化进程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我想城市化的进程就会变成一个自然加快的过程。
现在一讲城镇化,马上就会引起一种投资的冲动,其实这对于城镇化,也许对中央提出的战略的片面理解,城镇化是一个人口的城镇化,当然它要以城市空间的一定扩展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作为物质条件,但是它一定是要相辅相成的,而且它的本质,就我们目前来看,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人口城市化严重的滞后,并不是说空间的规模不够。
从这方面来说,城镇化的问题不是一个投资的问题,不是一个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空间扩展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进行制度的创新,消除一些制度上的障碍,让市场的作用发挥出来。
不是一提城镇化就是要花钱,就是农民工就要变成市民,就是要加大投资,那这样一算,政府很难承担。我认为改善制度是当务之急。原来农民工之所以没有转化成市民,人口的城镇化相对滞后,就是由于制度障碍造成的,并不是农民不想落户,也并不是说企业或者民间的资本没有这个能力,实际上是现行的制度阻碍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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