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一位听证会参加人在北京举行出租汽车租价调整和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听证会上举手要求发言(2013年5月23日摄)。
党的十八大为我国政治发展道路与政治体制改革描绘蓝图: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一年来,从加强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人民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的手段不断丰富,到全体公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在带领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我们党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与力量始终坚定。
探索民主实现形式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修改立法法、职业教育法、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预算法、红十字会法……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47件立法项目公之于众。
针对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发言说:“要探索建立听取、收集地方立法意见的经常性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实情,掌握一手材料,思考比较,为立法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实践中,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完善法律起草、审议的协调协商机制,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
今年10月,十二届全国政协召开了第一次双周协商座谈会。通过定期邀请各界别委员,主要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让座谈会成为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协调关系、凝心聚力的协商平台。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一年间,民主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重大行政决策召开听证会,进一步深化司法领域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基层政权建设中不断推进农村居民自治等不断尝试与实践,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