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10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新的五年立法规划,47件立法项目将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上提请审议。
“立法规划努力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结合起来,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说。
这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时间表: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今年“十一”黄金周,人们用“恼人的购物少了”直观评价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液化气瓶、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的安全生产和使用有了法律规范。
——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一步简化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扩大商标注册范围,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严格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货”成为“网购一族”的“护身符”。
“为谁立法”,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立法的性质、方向和效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所以能够顺利形成,宪法、法律法规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拥护,关键在于立法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如何提高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巩固法律实施的群众根基,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立法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今年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就《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征求意见稿)》、《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民意,使立法过程成为统一认识、平衡利益、形成合力的过程。
人民有序参与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国之重器”不断锻造打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