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依靠和强大动力。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今年开展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总体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活动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用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八大“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决策。
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尺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本质上是一项群众性活动,必须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活动全过程,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
以群众路线统领活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顺应群众呼声和期盼,把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作为全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从开始规划到全面推进的整个过程,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按照群众意愿开展活动,集中群众力量推进活动,依靠群众智慧搞好活动。把活动作为考察和检验各级干部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的重要标尺,下派干部吃住在农村,当好活动的引领者、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现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明确要求针对这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改措施,用这项活动的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使这项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突出群众主体地位。群众既是良好环境的享有者和受益者,也是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主体力量。在实践中,我们坚持尊民意、集民智、聚民力、惠民生,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做到活动怎么搞、搞到什么程度都由群众说了算;既强化干部引导、发挥部门作用,又体现群众意愿、激发社会活力,依靠群众自己的力量和自觉行动推动活动持久开展。比如,在村屯一级,通过搭建党群联席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平台,提高村民参与度,保证了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成效明显。
让群众监督和评判。“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是一项为民服务的活动,惟有务实才能见效。而活动的成效究竟如何,应让群众来监督和评判。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活动搞得好不好由群众说了算,真正把群众评价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依据,把群众满意作为活动开展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通过服务热线电话、舆论监督、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在实施自查、互查、抽查工作中,尽可能地扩大群众参与,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从实际出发开展活动
在新形势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这体现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就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办实事、求实效。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广西民族民俗多样、地质地貌复杂、各地发展状况差异较大,搞好活动十分不易,必须立足实际、掌握实情、拿出实招。在实践中,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设统一标准,不搞“一刀切”,对不同层次提出不同要求,对不同条件采取不同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探索创新,统筹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方面,涉及产业发展、生产生活方式改变等多个领域。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探索创新、统筹推进,注重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办法。在活动重点上,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农村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和文化建设等。在技术手段上,选择适合农村的低成本、易维护、管长远的技术路径,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能办事,甚至办成事了还有收入。比如,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上,选择建立沼气池处理等办法,与改厨、改厕、改圈(猪、牛圈)配套进行,既有效解决了垃圾污染问题,又为群众提供了照明、新能源使用等便利条件,还给农业生产提供了有机高效肥料,一举多得,群众比较满意。在活动区域上,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大村大镇和边远村屯为重点,突出沿江、沿河、沿海、沿路环境治理,开展全面集中整治。在活动方式上,要求党员干部深入乡村和农户,察民情、知民愿,集民智、解民忧,聚民力、惠民生,增进感情,密切关系,推动发展。
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农村地域广阔,各村情况差别很大,特色不同、优势各异。在实践中,我们注意根据地理区位、功能形态、发展水平、历史传统等,充分考虑每个村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合理确定活动的目标和路径,避免生搬硬套、盲目推进。按照这样的思路,各地突出自身特点、挖掘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活动形式,如“万名干部回乡行”、“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动员形式,“产业带动”、“城乡互动”、“四级联动”的活动推进方式,“美丽新田园”、“美丽新菜园”、“美丽新果园”、“美丽新蔗园”的活动具体形态,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亮点频出的活动格局。
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
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目的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造福人民群众。但由于各种现实因素的制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经过长期努力。这就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既打好攻坚战,通过集中开展活动解决农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又打好持久战,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改善。
紧扣发展主题。发展是第一要务。离开发展孤立搞活动,就缺乏生命力,就难以持久。“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既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又关系全区发展全局;既关系百姓健康,又关系群众小康。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开展活动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与实现群众利益紧密结合,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努力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使活动成为凝聚共识、推进发展的过程,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建立常态化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文明风尚的导向机制、分片包干的领导机制、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多元支撑的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等,着力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制度体系,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保障体系,促使活动从突击整治向规范常态管理转变。
构建乡村清洁技术体系。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是活动中的难题。在实践中,我们积极探索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就地处理、科学处理的有效形式,强调技术要简便实用,避免越搞越复杂,力求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让农民群众乐意接受、能够坚持、得到实惠。各地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总结推广群众的发明创造和管用办法,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农业“十大工程”和“十大主推技术”,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同时,探索建立农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共管的“三位一体”保洁体系。通过这些举措,使广大农村的脏、乱、差状况得到了初步治理,人居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只有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好习惯、社会形成科学文明的好风尚,才能巩固活动成果,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实践中,我们从活动一开始就注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清洁是一种积极向上、追求幸福生活的态度,是一个尊重自然、美化环境的习惯,从而调动起农民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指导帮助各村屯制定具体明确、群众认可、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养成良好行为规范、提高自身文明程度。
(作者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06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