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社保改革不能做成“夹生饭”
在今年的两会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双轨制”又成了一个热点。以养老金为例,“企业退休人员热热闹闹几百元、机关退休人员不声不响几千元”虽不完全准确,但也反映出这种差距确实存在。
“所谓‘双轨制’主要讲的是待遇差的问题,实际上,在中央文件和国务院的工作安排里面都提出要改革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胡晓义说,“现在我们也是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在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胡晓义介绍,以养老保险制度为例,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能‘单打独斗’,而是要在一个总体的改革框架下来进行。”胡晓义说,“其中包括机构分类、人事制度、工资分配、财政保障等多方面的配套措施。”
“试点地区各项工作有很明显的推进,内部机制逐渐理顺,外部条件也更加成熟。”胡晓义说,“但我们不能仅仅从事业单位考虑事业单位,还要将其与机关、企业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这位副部长坦言,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些地方进行了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尝试,现在看来有经验也有教训。
“有些地方个人也缴费了,但机制没有理顺,结果又退回去了。”胡晓义说,“对于这方面的改革,我们知道公众有很多的反映,我们一样也很着急,但我们这次一定要力争改革能够成功,不能做一个‘夹生饭’,半道又退回来了。”
“所以我们需要更加综合、更加全面、更加审慎地考虑问题,在此基础之上向决策层提出我们的建议。”胡晓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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