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监督还应从强化预算入手。这分为两步,一是预算科目应更详细,无论是公共财政收入科目,还是支出科目都应该细化至“项”,并在将来尽可能细化至“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柳斌杰前不久举例称,外国的预算科目很细,包括大使请客花多少钱、请的什么人,预算里都有,便于检查。二是严格审核预算。不详细无法审核,详细了不严格审核也失去了意义,这就需要在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环节严格把关,对一些“糊涂账”决不放过,对超标的“三公”经费不予通过。
《预算法》正在修订之中,具体修订的内容尚需拭目以待,但可以相信,按照预算法严格审核预算,将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严密编制预算,严格审核预算,才能确保纳税人的钱用到刀刃上。遏制高规格接待和超标准差旅费,这是最有效的釜底抽薪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