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政府工作报告的这一表述,传递出这样的改革信号: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既要适应民生需求,又要兼顾环境友好。
水、电、油、气、煤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不仅直接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体现着国家对于环保的政策导向。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过高,会影响民众的生活品质,抬高工业品的生产成本,降低中国制造的竞争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过低,会造成资源浪费,破坏生态环境,挤占后代发展空间。
那么,什么样的价格才是合理的?如何评估当前的价格是高了还是低了?用什么方式来调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机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三中全会作出的部署,清晰地回答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遵循什么规律的问题,那就是要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将价格的形成机制交给市场,消除过多人为的、行政性的干预。
自去年以来,我国围绕资源性产品、促进节能环保推出了一系列价格改革措施。在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的同时,对油品质量进行了升级,对油品实行了优质优价政策。汽油国Ⅳ标准已经全面实行,北京、上海和江苏的一些城市已经提前使用国Ⅴ的汽油,到2017年全国都要用国Ⅴ的汽油和国Ⅴ的柴油。
去年国家发改委还调整了非居民用气的天然气价格,2013年的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位,2012年之前的存量气价格分3年达到增量气的价格。现在存量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2元左右,增量气的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这两个价格将在3年之后达到一致。
可再生能源加价和环保电价也在去年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从0.8分提到1.5分,这样国家就可以建立基金去补贴可再生能源;脱硝、脱硫、除尘环保电价政策出台,促进了节能减排。
在参加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看来,改革已经起步,但还没有达到目标。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曹湘洪认为,中国资源性产品当前的价格还没有向社会传递出资源紧缺、能源供应不足的信号。而且,中国较低的能源价格实际上还补贴了国际市场。由于能源成本低,出口产品中很多是初级产品和高耗能产品。
从近年来的改革措施可以看出,中央对于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有着明确的思路:煤炭在完全市场化之后,需要完善煤炭流通格局,减少在贸易环节的行政干预和政府管制。目前,煤炭在告别黄金十年后,以推进税费综合改革最为急迫。
电价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形成“管中间、放两头”的价格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