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卖给开发商每亩125万元,为什么给农民补偿每亩只有几万元?
回应:两个价格没有可比性,征地补偿已经是按上限执行
“补偿标准是否过低”,是平度征地血案引发的争论焦点之一。
一个观点被网民广泛传播:“卖给开发商每亩125万元,为何只给农民几万元?”
对此,平度市国土局局长黄武回应称:“土地征收补偿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确定的,而土地招拍挂成交价格是由土地用途、建设条件等因素,通过市场决定的,两者无可比性。”
平度市国土局土地管理科袁科长则表示,征地补偿标准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窦伟志表示,杜家疃所涉地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限执行”,总计604万元,2013年5月16日已全部拨付到位。
至于青苗费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47条同时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要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制定。”因此,杜家疃村所涉地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青岛市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执行,总计340万元。这笔钱已经于2013年5月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