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因近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针对内地游客的示威游行活动,计划在下半年修改《种族歧视条例》,以保障内地游客权益。香港社会普遍欢迎当局的做法,但也有人担心日后执法时会引起争议。
据香港《星岛日报》3月25日报道,香港平机会主席周一岳24日出席一个公开活动时透露,该会将在今年第三季检讨四条歧视条例,专家正研究考虑用适当的法律名词去描述及概括问题,例如在加入“个人的来源地”及“入境年份”等字眼,保障内地人及新移民,再审视执行时的实际影响,然后再作公众咨询。
他说:“我们暂未收到有内地人在香港受到歧视的投诉,但有收到小量查询。所以我们决定在今年第三季检讨是否修订四条歧视条例,以杜绝针对内地旅客的无理行为。”
但周一岳同时强调,法例只是行为上的最低标准,要杜绝无理行为,最重要的是教育社会,加强公民认识。
歧视内地客无“法”可治
近年香港与内地在社会经济各方面的交流增多,同时也带来更多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大量内地旅客进出香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港人生活,使陆港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也加深了部分香港人对大陆的不满情绪。港人辱骂内地人亦时有发生。
2月16日,香港尖沙咀广东道就发生反对内地游客来港的“驱蝗行动”,一些香港示威者手拿港英旗帜,朝内地游客摆出粗鲁手势并不断谩骂,现场一度混乱。不少游客惊慌逃离,亦有引发对骂,造成多次冲突和肢体碰撞。事件也令人发现,现行香港法例并未能有效保障内地人免受歧视。
原来,根据香港的《种族歧视条例》,歧视是指“基于他人的种族而给予该人较差的待遇”,包括“向该人做出不受欢迎、谩骂、侮辱或令人反感的行为,以致该人感到受冒犯、羞辱或难堪”的“种族骚扰”。由于“种族歧视”的定义仅指“种族、肤色、世系、民族或人种”,而内地人和香港人同属中国人,所以上述行为并无触犯法例,也无从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