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常回家看看”首案调解 华侨老夫妻状告女儿
▲图片来源于网络
每天100多个电话给女儿,女儿不接;脖子上挂着2万元钱找女儿,想用钱换女儿的探望,也无果。无奈之下,这对老夫妻将女儿告上了法庭。
近日,福建省首例父母状告女儿不履行“常回家看看义务”的民事诉讼在云霄法院城郊庭成功调解,女儿最终愿意每月三次回家探望,而父母则放弃赡养费的诉求。
调解成功的背后是法官的一声叹息:常回家看看,入法还要入心!
思女心切的老父母
脖子挂2万元想换女儿看望
黄老伯1940年出生于缅甸,关阿婆1956年出生于印度尼西亚,均是华侨,现住云霄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两位老人有一个女儿,女儿婚后曾和老人约定留在常山照顾老人,但后来女儿、女婿迁居到30多公里外的云霄下河乡梅林村。两位老人说,女儿很少来看望,就算有来,也是一会儿就走,后来就不再联系。思女心切,他们每天打电话给女儿,多的时候一天100多个电话,女儿均未接。
老人还多次电话报警,希望警方帮助找女儿;其间还多次前往下河乡梅林村找女儿。据介绍,两位老人报警时,脖子上竟挂着所有积蓄2万元,他们想把钱给女儿,换女儿回家看看。
今年7月25日,两位老人向云霄县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小琴(化名)、女婿小伟(化名)支付赡养费每月1000元及经常回家探望。
不接电话的女儿
说住得远没时间探望
云霄法院城郊庭的郑鸿伟法官接手该案后,也无法联系到俩被告。
9月17日,法官驱车30多公里,上山寻找,终于找到小琴。对于不接电话的理由,小琴的解释是:父母应该没什么事,就不接电话;而因担心父母用其他人手机打,干脆陌生号码都不接。
小琴说,丈夫受雇砍树常年不在家,她要操持家务及照顾年幼的女儿,加上和父母容易争吵,而且住得远,她很少有时间回去探望父母。
小琴表示不知道父母曾这样寻找自己,她也向法官表示认识到了错误。
当天,在征得小琴的同意后,法官将其带到父母家,以解老人思女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