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常回家看看”首案调解 华侨老夫妻状告女儿
法官介入调解
女儿愿意每月三次探望父母
见面后,一家三口泪流满面,法官把握调解时机,开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法官说,女婿小伟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来赡养和探望两原告,因此两原告撤回了对女婿的起诉。
经过调解,小琴当场表示自愿每月三次探望父母,父母也原谅了女儿,并放弃要求支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编后语
别让孝心被法律捆绑
今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分居子女赡养及探望老人的义务,“常回家看看”被赋予了法律上的意义。“孝心”入法,让人唏嘘不已,其背后是许多空巢老人孤独无依的辛酸。
在云霄调解的首个“常回家看看”案件里,两位老人什么都可以不要,只是希望老了,有女儿陪在身边。因为思女心切,他们甚至做出了看似不合常理的举动,想来都让人心疼。
正如办案法官郑鸿伟所说,是法律捆绑了孝心,这才有了大团圆的结局。案件虽是调解,但也有法律文书,如果女儿拒不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还不执行,则子女就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或遗弃罪,构成犯罪……
法律保障了老人得到儿女探望的权利,但是,我们更希望看到,“孝心”别被法律捆绑,更希望看到,“常回家看看”成为子女发自内心的一种行动。
无论距离多么遥远,无论工作生活多么忙碌,回家,去看看父母,别爱得太迟!(海峡导报记者 廖珍妹)
实习编辑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