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走入快车道
棚户区改造无疑是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改变城市面貌、改善困难居民住房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是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一直以来,自治区都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是10项重要民生保障工程之一。2014年,为了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自治区政府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抓规划、抓协调、抓落实。现在回顾起来,2014年的棚户区改造推进工作中不乏自治区领导的身影,他们的决策、规划都为未来5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定下了快速发展的基调。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道伟,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等领导亲自挂帅,多次召开棚户区改造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亲临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了解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等工作牵头单位积极推进,形成每月制度性巡查机制,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抓好开工、基本建成、分配入住三项指标。
2014年2月,自治区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状,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及任务去落实后,各市政府迅速召开会议,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开工、基本建成和分配入住的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早推进,为当年工作推进赢得了先机。
2014年3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棚户区改造规划。会后自治区党委、政府认为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和范围有利于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投资,促进发展,并且推动改善民生,改变城市面貌,是一项一举多得的有效举措。决定将我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由年初的29.14万户调整为55.71万户,规划调整翻倍。
2014年4-6月,黄道伟、蓝天立等自治区领导多次召开棚户区改造协调会、专题会,研究推进成立棚户区改造贷款平台等工作。
2014年7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现场会,会上与各市政府再次签订年内新增6.88万套以及2015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的目标责任书,并将原规划中条件成熟的项目提前实施,争取了工作上的主动。
同时,全区范围内争取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工作也在进行,自治区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成立自治区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采取“统贷统还”模式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
2014年9月,自治区分别在柳州市和防城港市召开棚户区改造片区会议,交流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部署工作。蓝天立强调,要加强领导,形成有力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式,明确责任目标,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为落实自治区2014年9月全区要实现国家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100%开工的工作要求,自治区住建厅厅长严世明要求各巡查处室做好各市开工项目的巡查工作,并专门给进度慢的城市市长去信。厅内多个业务处室组成巡查小组,赴各市进行实地蹲点巡查,采取强力措施促开工。针对进度较慢的地区和实施单位,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金昌宁召开了专题约谈协调会。据统计,截至2014年9月底全区开工率达137%。
2014年10月底,为做好各市落实第二批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自治区住建厅针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国开行贷款及住房保障信息化等相关事项组织全区住房保障系统和项目业主300多人召开宣贯会,进一步夯实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基础。
至此,广西棚户区改造进入攻坚阶段,各项工作得到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