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未来几年内基本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初步建成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着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今年底完成25家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工作,实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正式网点乡镇全覆盖。
同时大力引进和鼓励省内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和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到2012年全省所有县至少成立1家村镇银行。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和支持农民、农村微小企业参与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
此外,到2015年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在全省乡镇的全覆盖,支持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探索允许经营管理规范、风险控制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跨区域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记者 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