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大战略。小城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就业、增加收入、调整结构、扩大内需的潜力所在。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要搞好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是小城镇建设的基础性环节,必须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抓好。要善于学习借鉴国内外特别是瑞士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顺应自然、道法自然、利用自然,充分利用好贵州省自然山势、水系和喀斯特地形特点,建设好特色城镇、绿色城镇。要立足贵州省多彩民族文化搞好规划,展现不同的历史文化、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和文化品味,避免千“镇”一面。要着眼贵州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用发展的眼光做规划、搞建设,避免人口增长、城镇建设布局的无序乃至失控。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规划引领,使小城镇建设多留精品、少留遗憾,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要完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必须先行。要加快小城镇路、水、电、气、通讯以及消防、污水垃圾处理、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避免重地上轻地下、重形象轻基础的问题;规划建设一批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商业、餐饮、娱乐等服务设施,完善城镇聚集功能;加快建设商品房、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让进城的群众住有所居。要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切实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要强化产业支撑。没有产业支撑的造城建镇,必然带来就业不足和城镇的“空心化”。必须把产业发展、产业支撑放在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位置,解决好农民转移就业问题,从而促进人口集聚,实现小城镇发展繁荣。要根据小城镇各自的区位、资源和比较优势,与工业园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旅游景区、城市综合体建设等结合起来,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使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优化组合,促进资源、产业、人口等合理配置。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要保障农民权益。小城镇建设的最终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征强拆、让农民吃亏,坚决防止乱占滥用良田好土和破坏资源环境这种“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行为。要统筹推进户籍、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针对农民不敢进城、不愿进城这一难题,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保留农民在农村的权益,“既给城里碗,也留乡下锅”,使农民“愿意进、留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