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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贵州“营改增”——访贵州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
“营改增”,被视为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对企业来说,有机遇也有挑战,随着“营改增”试点在贵州全省范围内的不断扩大,不仅有利于完善税制,还能有效促进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如何将新税制改革进行到底?从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的三个回答中,亦可见端倪。
一问:初步的实施效果怎么样?
薛建英:目前,我省“营改增”总体运行平稳,实施效果较好,企业税负减轻,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9月份,我省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均已顺利完成首月纳税申报。涉及试点服务的应纳增值税税款合计为5811万元,试点对本省应税服务企业及试点下游企业的税收均产生影响。试点纳税人税收减少1520万元,减税面在96%以上。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营改增”前抵扣范围相比,可新增抵扣税额1115万元。上述两项相加合计减税2635万元。
“营改增”增值税抵扣链条打通后,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增强了服务业竞争能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截止9月底,我省“营改增”新增试点纳税人8888户,从行业分布看,新办试点纳税人多集中在现代服务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改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问:目前的难点在哪里?
薛建英:“营改增”改革绝大部分纳税人税负下降,但在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有部分纳税人的税负会有所增加。从全省目前“营改增”试点情况看,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如交通运输业中的货运企业,“营改增”之前按照3%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货运企业成本主要由车辆、油料、过路过桥费、人工工资等组成。部分企业车辆暂时不用更新,且由于“营改增”还未在所有行业推行,过路过桥费不能进行抵扣。再加上企业管理的原因,不使用加油卡加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的税负与“营改增”前相比确实增加。
随着改革的推进,“营改增”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增加,同时车辆、设备等购置增多,下游企业增加抵扣减税,货运企业通过加强管理以及上下游定价博弈,增税矛盾会趋于缓解。
三问:下一步的改革方向?
薛建英:国家已经确定,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通过实行“营改增”,激发企业活力,形成新的增长点,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以及贵安新区、贵州中关村等新兴产业园区的建设,“十二五”期间,我省的服务业也将会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营改增”效应初现 凸显税改正能量——从贵阳六盘水安顺三地个案看全省“营改增”
来自省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贵州纳入管理的试点纳税人28979户,8—9月入库增值税1.09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0.63亿元,部分现代服务业0.46亿元。共为企业减负2635万元。
从今年8月1日起贵州正式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至今已经两个半月。各地试点纳税企业反应怎么样?遇到了什么具体难题?国税部门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记者走访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三地,采访到不同的个案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