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转型之“痛”
在相关专家看来,此次淘宝商城新规事件折射出中国电子商务的转型之痛。
中国电子商务已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保持着持续增长态势。截至2010年底,我国B2B企业已达9200家,B2C与其他电商模式企业数已达15800家,而个人网店已达到1350万家。
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持续增长,截至2010年底市场交易额已逾4.5万亿元。据预测,到2015年,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规模将增长5-10倍。
姜奇平认为,如果将来大小企业、商户能在电商平台各行其道,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商业模式,“那么这次‘小卖家’围攻‘大卖家’就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转型的‘阵痛’。”
“小微企业、商户也应转变观念。”姜奇平说,拒绝转型,对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因小而美”才是小微企业最合适的路。
淘宝“伤城”似乎在一定程度上给其他竞争者提供了机会,各家纷纷开始了“抢商”行动,向中小卖家抛出橄榄枝。
QQ商城就在首页上挂出了“QQ商城招商火热进行中”的标识,并将“具有其他电商平台运营经验的优秀商户”列为可以申请绿色通道快速流程的商家条件,并表示将提供过亿元的营销资源支持。
14日,当当网在微博上承诺,短期内不会提高平台商家的收费标准。品聚网目前正在进行的全国招商会,也打出了“救市电商平台,愿为中小电商投入一切”的旗号。
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律师看来,淘宝商城新规的修改,从商业战略来讲有其合理性,但作为占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平台商,在出台规定时,也应关注和平衡各方利益。
对于小卖家的攻击行为,魏士廪表示,从法律上讲这是不妥的,对第三方的攻击及诋毁导致其受损,需承担民事责任。此外,由于还带有一定的组织性,所以也不排除触犯刑法的可能性。
魏士廪分析,正常沟通渠道和救济措施的失位、迟缓以及对于当下法治环境的不信任,也是造成此次小卖家攻击事件的原因之一。
当然,此次事件也暴露了网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魏士廪表示,目前,我国有关网购的规范,多是双方约定,强制性的很少。
相关专家表示,无论是平台商,还是卖家,以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都应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积累经验,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利益各方相互尊重,应该是第一步。
18日晚,有管理员在回答“是否要继续搞活动”的提问时,明确表示:暂时不搞活动,要走正规的渠道,跟淘宝对话,不能再用激烈的方式,否则大家会更说我们是暴民。
链接: 《“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发布
10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2011中国(北京)电子商务大会暨电子商务博览会上,商务部正式发布了《“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这是商务部首次发布关于指导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中长期政策规划文件。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要达到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要占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我国网络零售额相当于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