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公众能看到的这几家调整高管薪酬央企,在国资委所管理的117家中央企业中显得寥若晨星。
长期关注央企的专家祝波善认为,部分央企高管降薪行为的象征意义更大,本质上依然是一种行政化、官员化色彩比较浓的行为。
“这虽然罕见,但表现出了一个信号——央企高管的薪酬并不是只涨不跌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苏中兴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主任王继承认为,央企高管薪酬除要考虑内外部公平、历史文化和战略导向因素外,还应该考虑经营效益水平。但部分垄断性产业如基础设施类、行政管制类央企的效益受其自身市场努力影响小,如银行利率、电网电价受国家调控等,所以薪酬政策就应当有所调整,“薪酬是管理、激励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国资委在肯定这些央企主动降薪“过冬”的基础上,希望更多的央企效仿。2013年年初,国资委主任王勇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就说,“国有企业要带头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他建议国有企业可以学习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优点,“不坐头等舱,在自己的招待所住,吃自助餐……能省则省。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过紧日子,降本增效,切实把人工成本降下来”。
高管薪酬跟着效益走?
伴随着欧债危机和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央企在“过冬”,民营企业的日子也不好过。
去年,民企华为在面临业绩“负增长”的大考时,曾传出全员降薪预警。虽然之后被华为CSR委员会主任陈朝晖公布加薪计划澄清误会,但是华为一直有员工可以购买公司股权的规定,这被认为是全体员工共担风险的企业文化。即便这次员工没有降薪,但在2002年公司最困难时,华为高管曾真的主动降薪分担企业风险。
可这种共担风险的激励意识是否适合被民众诟病效率低、竞争力弱的央企呢?
苏中兴从薪酬角度考虑,认为这不可一概而论,他把央企分为三类:
第一,以自来水、电网为例的公益类央企,因其具备的特殊职能而不应完全让管理者或员工承担风险,意味着薪酬不以企业利润为导向,但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少浪费而节省出的成本可以让员工共享,这被称为节余分享,可以激励央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