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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老瓶新酒,历久弥香

2014-03-20 16:35:38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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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不是“慰问”

2007年6月,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多了个“老杨调解工作室”。在这里,主持调解工作的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杨光照。

在退休前,杨光照就以善做群众工作出名。他的工作室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是纠纷调解的“专家门诊”。老杨常说,“群众有纠纷,我们如果不到现场勘察,就会影响对事实的了解和判断。现在,我们把调解室设在车轮上,开到村里去,开到百姓中间去!”

这位老调解员靠着苦口婆心、耐心说理,经手的案子调解满意率达100%。

如今,越来越多的“杨光照们”出现在乡村、社区和街道。平安志愿者、“和事佬”、义务调解员……浙江各地普遍建立了规模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仅宁波市就发展各类志愿者队伍2223支、67万人。这些志愿者来自基层,最了解群众需求和心声,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也得心应手。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彭宗超认为:“‘枫桥经验’要发展下去,重点在基层,要不断创新基层工作。”

在宁波市鄞州区,一批法官在自己居住的社区,每周都会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他们接受法律咨询,定期为社区居民进行普法讲座,还公开了QQ号码和电子邮箱,注册了微博,随时随地为社区居民解决疑问,化解矛盾。

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叫“小巷法官”。鄞州法院团委书记毛冠达表示,两年来,他们共接待群众900余人次,解决了各类纠纷80余起。目前,有64名法官在各个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向春玲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枫桥经验”回归了社区管理的本质,“不是等出事了才去做,而是日常就做好基层工作,就不会有那么多矛盾和冲突了”。

“在日常工作里就做好为群众服务这件事,”向春玲说,“必须摒弃把社区管理当‘慰问’的思路”。

编辑: 许银娟 标签: 枫桥经验 1970年 调解 弥香 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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