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底线
不与群众争利
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首要的是解决好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前提和底线是做到不与民争利。
广东一位县纪委书记表示,在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下,名义上“七站八所”由镇统管,事实上“有权、有钱”的站所实行的是垂直管理,人员、经费由垂直管理部门负责。而行政权力部门化,导致直接与民争利。目前群众反映最多的是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补偿不及时、降低政策标准的问题。此外,导致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大多涉及村干部挪用和侵占集体资金、强行或不公开招标投标低价承包集体山林土地、鱼塘虾池、海滩涂等由自己经营,或是暗箱操作、收受他人好处,把集体山林土地等承包权低价承包给他人经营。
造成这些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因素之一是,不公开不透明。这位纪委书记表示,尽管中央对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已有明确的规定,但依然存在摆花架子、流于形式的问题。比如,在重大决策上,未能做到明细公开;公开好的,不公开存在问题的;公开群众平时了解的,不公开群众需要了解的。公开内容避重就轻,公开不碍“大局” 的问题,不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比如,在财务方面,公开简单的账面数字,不公开详细的情况;公开总收支情况,不公开群众最关心的招待费情况。这些现象导致群众对基层干部不信任,干部说话没人听,遇到敏感问题很容易形成对立心态。
同时,从制度层面上来说,中央要求的各种民主决策、监督制约等制度在镇村一级缺乏规范的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也是重要因素。
张希贤认为,不与民争利,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底线。要守住这一基本底线,需要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员大会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两委”班子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确保村级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集体资金管理由集体讨论决定。“实践证明,群众工作暴露出来的很多问题,根子在于党在基层的领导体制。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有体制创新作保证。”张希贤说。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