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驾驶员在实习阶段将面临严苛的“考试”。公安部的统计显示,我国驾驶员正在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同时,一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率较高。为了改变这种现象,《规定》提出,驾驶员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还提出,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对于交通违规行为,《规定》的处罚措施更加严厉。例如,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
大中型客货车是《规定》提及的另一个关键词。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70%以上。因此,《规定》大幅加强了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门槛,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同时,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记12分。
大中型客货车的驾照考试也强调实用性,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此外,《规定》将新取得大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纳入实习期管理,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校车安全是近年来各方关注的焦点。因此,《规定》新增加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例如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驾驶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记12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