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民营医院的监管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卖肾团伙组织非常严密,经过肾脏买卖双方成功配型并谈妥价格后,他们往往选择没有资质的民营医院甚至小诊所进行移植手术。然而,整个利益链条中,民营医疗机构恰恰又是最为关键也最应受到严格监管的一环,堵住其监管漏洞已刻不容缓。
据景德镇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汪凯介绍,全市包括民营医院和私人诊所在内的民营医疗机构共360多家,均由各县(区)卫生局发证,根据“谁发展,谁监管”的原则由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监管,市卫生局负责督导。
“案件中涉及的两家医院要么只有做腹部手术的资质,没有资格做肾脏手术,要么连做外科手术的资质都没有。”汪凯说,两家涉案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做法属“非法行医”。
“这既说明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超诊疗许可范围行医的现象普遍,又暴露出管理部门监管手段单一,监管流于形式。”江西省社会学会会长王明美认为,卫生部门必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民营医疗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实行问责。
王明美还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外科手术从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的动态监管,缩小监控范围,加大“违法违规成本”,使违规者一旦被发现,轻则重罚,重则吊销从业执照直至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