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维权无果、法院立案难阻暴力强拆
张某向记者讲述了他的上访维权过程,在2012年第一栋房子被强拆后,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就去北京开始了维权之路,经过电话联系、短信、书信、面谈、上访、聘请律师发送律师函、到各个部门走访、诉讼、复议、信息公开等各种合法手段,均改变不了被强拆的命运。2013年3月21日第二栋房屋又被强拆。
律师观点:海城镇政府拆迁工程存在多处违法行为
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表示,此次强拆案件,当事人已取得了用地审批手续,不属于违章建筑;当地政府不与产权所有人正面协商,没有达成任何拆迁协议,且没有获得法院强拆批文的情况下,属于违法行政和违法拆迁。
违反国发[2004]10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5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涉嫌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拆时强行将人从睡梦中拖出去并非法拘禁达10个小时以上侵犯人身权;
违反《宪法》第三十七条,侵犯人身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违反《刑法》第二百四十六、二百三十八条,涉嫌侮辱罪和涉嫌非法拘禁
海澄镇地方政府法律意识淡薄令人震惊
当地村民反映,此次拆迁的主导者海澄镇党委书记柯建国,把拆迁工作作为自己的升官发财、谋取个人利益的机会,滥用职权,恐吓威胁拆迁户,用多种违法手段开展“拆迁”工作。拆迁工程开始前,把拆迁户中有在政府部门的国家公务员调离工作岗位,回乡做为工作组参与拆迁行例,要他们劝解和威胁他们的亲戚和亲属鉴约,否则不准返回单位;恐吓威胁家里有生意的人,如一定的时间不签约就要动用税务工商各部门清查,想尽办法制造莫须有的罪名进行威胁;利用行政职权,对不配合的拆迁户有上大学、入党等需政审的需求,不予理会,造成许多拆迁户子女错过升学机会,葬送前途;非法拘禁,翻旧帐,把村民几年前打架斗殴已经处理完的小案件,重新翻出算旧账;恐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老师等,要将他们停职或调动到其他偏远城镇;恐吓威胁阻止村民上访,山后村有些村民上访,抓回来就被非法拘留,造成许多妻离子散,家庭破裂的惨剧,村民人人自危;利用私权赔偿不公,拆迁补偿靠与自己的私人关系和对自己的打点程度安排赔偿,在收取别人的贿赂后,允许别人在拆迁的过程中私自搭建,以获取更多的赔偿款;只要跟他关系好,猪圈都能按门面房赔;对敏感人物进行监控,手机电话全部24小时监听,严重侵犯人身隐私权。
在记者发稿前,有媒体报道河南农民阻征地被碾死事件,我们希望中国不再有暴力血拆,期望所有拆迁纠纷都能在法律管道内解决,把依法行政的中央决策真正贯彻执行,更希望所有的拆迁背后都没有权钱交易的存在,使得基层政府都能得到百姓的拥戴,此次事件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通讯员柯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