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的通知》,决定在该市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
通知指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及天津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部署,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工作,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不断促进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觉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通知规定,清退对象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其中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已经清退。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参照执行。
此次清退的范围是干部职工收受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通知要求,8月20日前天津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要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严格实行“零持有、零报告”,确保清退对象无一遗漏、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时限按时完成、清退过程不走形式、清退效果不打折扣。(记者 张道正)
实习生 杨白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