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受害者的身份证和近照。资料图
昨日,两名罗湖“烹尸恶魔”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两项罪名,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其中一名被告人庭上不仅发出冷笑,还多次用十个字概括作案过程:“吃饭、做爱、杀人、碎尸、抢劫”。
此案一度在罗湖引起很大震动,作案地点之一的罗湖区春风路长丰苑,有住客在疏通下水道时发现人体残肢,小区住户皆不寒而栗,不少住客纷纷搬离此地。
两被告狱中服刑期间相识
其中一人曾被判无期
案卷材料显示,此案两名被告都是减刑释放人员,其中一人还曾被判无期徒刑,服刑9年出狱后,当年就开始以残忍手法犯案。
此案第一被告人林鹄,今年36岁,是广东茂名人,中专文化。他因犯抢劫罪,于2002年6月3日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5月12日减刑释放。
另一被告人谢秉佑是“80后”,今年33岁,是广东始兴人,初中文化。他也因犯抢劫罪,于2001年被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7年11月减刑释放。
两人是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期间认识的,出狱后先后来深圳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