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要求合理合法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周永强律师介绍,财福火锅城的店堂告示,应该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店家的告示对消费者有不公平规定,或减轻免除商家责任的,则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财福火锅城是为避免浪费,我觉得合情合理。”周永强说,既然顾客进店消费,看见了门口的告示,说明接受店家的约定,店家自然可以根据条款维权,称重或者计算时间,都行。如果顾客不按约定结账,就如同吃霸王餐,店家可以报警,如果民警协调无果,店家也可以走司法途径。
食客浪费
怪招种种
财福火锅城老板李福能介绍,他请教过其他开自助餐馆的老板,大家也都为食客浪费而苦恼,大伙总结,顾客浪费主要有这样几个怪招。
怪招1 休息一会继续吃
李福能说,通常情况下,一顿饭吃3个小时足矣。有的顾客想出奇招,抓紧时间吃饱后,不急着离开,而是在一旁休息、上网,点来菜品摆在桌上,不关火,休息1个小时后,重新吃。这种情况导致桌子利用率低,还浪费能源。“不过,只要顾客能吃,桌上的菜不浪费就行。”
怪招2 临走还要开酒水
店家规定,菜品酒水不能带走,有的顾客为了“吃回来”,结账离店时,走到门口还要开酒或者饮料,喝一口,扔在一旁,完全是浪费。
怪招3 吃不完把菜煮烂
还有的顾客,眼大肚皮小,吃不完的菜品为了不被加收费用,就开大火硬生生煮烂,捞也捞不起来,同样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