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和结果公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遴选评议
1.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候选人,由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遴选评议。
2. 遴选评议:采取定量评分与定性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 专家评审委员会可按照申报人的综合得分每个方向推荐两名候选人。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部公路院网站(http://www.rioh.cn)公告栏。
七、联系方式
科教处:牛先生 62079086 蔚女士 62079238
人事处:孙先生 62079669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62079859, 邮箱:wh.zhou@rioh.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院 公路院主楼707室。
邮政编码: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