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法庭现场
认为杭州南屏山隧道项目存在隐患,杭州一位宋先生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较上了劲,先是给对方寄出一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对该项目重要信息进行公开,被对方拒绝后,宋先生选择了走法律途径,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今天,这起“民告官”的案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热心市民要求公开信息遭拒将杭州城建委告上法庭
在杭州工作多年的宋先生身着西装、戴着眼镜坐在原告席上,他没有请代理律师,一旁的被告席上,坐着杭州市建委的一名工作人员及其辩护人。
宋先生在起诉状中称,今年6月份,市建委通过媒体就南山路隧道问题向市民征求意见。
宋先生因为之前有过城建系统工作的经历,对这块事业刚好也比较热心,就提了些自己的方案和建议,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到市建委。
市建委最终公布的方案并不是宋先生提供的那个,宋先生认为市建委最终选择的方案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综合成本效益比较低的一个方案。
为此,他在今年8月份给市建委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该委按照条例规定提供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公开。
建委第一封回信称15个工作日的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相关信息,要求延后15个工作日提供;第二封信则要求宋先生提供该信息与其个人在等特殊需要有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就不予信息公开。
今年三月份,市建委再次致信宋先生,明确表示由于宋先生未提交“三需要”事由和证据,申请不符合条件。
出于无奈,宋先生只能将杭州市建委告上法庭。
为了缓解西湖景区的交通压力,特别是南山路一带的交通压力,杭州市相关部门曾提出多种方案。
今年8月,杭州市发改委最终确定其中一个方案--开挖南屏山隧道,工程总长2374米,其中山岭隧道长1555米,设计时速为40km/h,采用双向两车道。
宋先生认为,市建委的那个方案存在隐患,且从合理性上来说,不如自己提出的那个方案。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宋先生用A4纸打印了一页密密麻麻的文字,上面总体上写了10点理由。
比如关于通行性,宋先生认为自己的方案是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而建委的方案只有“双向两车道”,对于通行效率不言而喻。
建委的方案需要“挖山炸石”,可能对南屏山山体及西湖景区造成破坏,宋先生认为自己的方案有效避免了这一可能产生的后果。
关于项目总投资,宋先生认为自己的方案虽然要多花1-2亿元,但相比建委的方案多出好几个地下停车场,可以有效解决南山路停车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