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大城市落户门槛已经降低
根据公安部的消息,2010年至2012年,全国共办理户口“农转非”2505万人,为前三年的2.2倍。
目前,地方按照国家确定的“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这一落户基本条件,各地不同程度地放宽了农村人口落户城镇政策,其中小城镇和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普遍放开了落户限制,多数大城市和东部地区中小城市适当降低了落户门槛。
其中,广东等地探索建立了积分落户制度;重庆、四川成都、江苏苏州等地实行本地人户口自由迁移政策;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建立了居住证制度;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具体而言,上海今年开始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对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对紧缺急需专业、特定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表彰奖励等实行额外加分,将劳动者对城市的贡献通过相应的分数回报予以体现。
下一步关键在于有序推进
目前,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时间和空间坐标更为明晰,下一步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有效、有序推进。
多位专家认为,“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恰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两条腿”,必须协调统一、同步推进。
长期以来,户籍制度逐渐附着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政策。如今,这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
黄明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群体来说,既要解决好其中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人口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问题,也要为他们公平有序落户提供阶梯式政策通道。
“从近期看,要推动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从较长时期看,则要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以及保障住房、就业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统一和服务水平的基本均衡。”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说。
综合本报记者邹春霞、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