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争端曾致南海地区缺少联合搜救机制
在李伟看来,救援怎么划分搜救海域、怎么合理划分搜救时间,让每个国家充分发挥作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装备、搜救设施如何起到弥补作用,这都要在实践中不断地磨合磋商。
“这种机制首先要以条约、章程、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平时多演练、双边多磋商。”李伟说。
记者了解到,国际联合海上救援机制依托《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和救助公约》,由国际海事组织协调。多年以来,尽管有一些进展,但张军社认为,国际海事组织比较松散,效率比较低。
他认为,南海地区缺少一个区域性的海上联合搜救机制。2011年,中国设立3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以求逐步形成中国-东盟多层次、全方位的海上合作格局,其中包括海上搜救。3年过去,张军社认为,就海上搜救来说,确实还需要加强。
他表示,障碍在于南海周边国家与中国存在一定的海洋领土争端,制约了相互间的合作。但这一次的国际联合救援,体现了这些南海周边国家抛弃海上争端的意识,人道主义救援没有国界,这为今后加强相关机制提供了很好的先例。
在他看来,东南亚国家的联合反恐有机制支撑,东南亚地区反恐中心设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海上搜救也应该有常设机构,以此搭建信息分享机制,对涉及海上自然灾害、海盗等人祸及时通报。
“中国应联合南海周边国家,依据《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和救助公约》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其他制度,再进一步合议推出细化的南海区域性细则。”张军社说,这需要明确牵头单位的领导责任,海军作为部委级别的联络机制成员,会服从牵头单位的指挥,这就体现在当海军军舰的目标海域,就是交通部通报的可能失事海区,各舰队和地方政府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区域性机制。
记者了解到,救援西沙渔民是近10年来中国海军南海舰队在西沙规模最大的一次非战争行动,海军南海舰队先后共有14艘舰艇、4架飞机执行搜救任务。张军社认为,西沙救援渔民目标明确,不需动用地方力量,但这次搜救的难点在于难以确定失事准确海域,所以在国家层面的协调上,由一直有密切联系的海军和交通部联手。
“平时海军和交通部海上搜救有联合工作机制,在交通部协调下,海军参与进来,依据海上搜救中心协调的海域展开搜救。”张军社相信,海军舰艇遇到其他国家军舰也会有相互间的交流。
徐勇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作为事件相关责任方,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出事区域飞行管制区主权方越南都是责无旁贷的,要对其管辖区域发生的事件负责。而有能力的国家,特别是事发区域附近的国家,出于国际主义、人道主义等道义和责任区的责任,进行出巡和营救是很自然的。
他认为,健全跨国海空联合救援机制,第一要注意区域协作、各自包干,防止包干区域之间出现空白区域;第二要实现各自装备功能及性能的互补,例如航空和舰船的功能是互补的,舰船速度较慢,但其照片清晰度高;飞机速度较快,若在某地发现目标,可以迅速抵达。
“航空专业工程团队和航空事故处理团队需要跟船出发。除了飞机、舰船这些可移动的大型探测装备外,还需要可以直抵可疑目标的近距离探测。”徐勇凌说,对于水下的可能目标,需要潜水人员和潜水装置进行识别。而发现物品后还要对其进行辨析,就需要打捞物品,打捞需要专业团队,打捞上来以后要对物品进行辨析,也需要专业人员。
在他看来,有必要建立专业的医疗救护团队,因为搜救过程中有些人员需要进行医护救治;同时需要有一个信息发布团队,因为各国的信息需要一个共享平台,信息发布也需要有一个权威的平台。“一些单位或个人发布的虚假信息会对公众造成误导,对受害者家属造成伤害,也会影响搜救工作。”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