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之年看亮点:两会特别报道“亮剑” 高物价

2012-02-22 13:59:00 来源:人民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增补贴提标准强保障雪中送炭惠民生

2011年,面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断冲高的严峻形势,省委省政府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安排资金18.4亿元,建立物价调控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价格干预,建立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对农资、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给予贴息补贴和以奖代补,为全省抑制物价,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年来,省财政按时下达2011年度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4640万元,受益亩数734万亩,补贴标准为每亩35元,较2010年度每亩提高4.5元;及时下达2011年省级农药、化肥、肉食品、边销茶储备利息补贴资金550万元,支持春耕备耕;为保证青海省粮油安全,促进粮食、油料产业发展,逐步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下达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7888万元。下达设施农业建设资金1亿元,新建日光节能温室3万栋,提高蔬菜供给率;为增强生猪产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维护生猪市场消费安全,下达生猪产业化项目资金1500万元,支持青海文元养殖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项目建设。

为全力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青海省从2010年元月起,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统一提高10元;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4月,为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及农牧区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一次性发放5个月临时物价补贴。从2011年1――3月,为玉树灾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标准。从2011年5月,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在原基础上提高25元/月,达到235元/月;农村低保在原基础上提高15元/月,达到1384元/年。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11年7月到12月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和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2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

小财政牵着大民生。在“执政为民、民生至上”理念的指引下,省委、省政府频频“亮剑”,打出了一套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的“组合拳头”。一年来,全省物价总水平由持续快速上涨转为涨幅逐步下降,进入下半年后,省委省政府又抓住翘尾因素逐步减少的有利时机,科学安排物价调控的目标进度,重点搞好重要商品储备与投放,加强市场监管,促使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由3月的最高点的9.2%逐月回落到11月的2.8%。

编辑: 于姝楠  标签: 物价上涨 物价总水平 亮剑 物价水平 开局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精彩热图

UFO再度降临

走进神秘的尼泊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