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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12-12-04 18:47:48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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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吕冰 张少虎)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办一年一度的“12.4”公众开放日活动,今年的主题是“最高人民法院面向网友开放”,这也是最高法首次面向网友开放。最高法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厚森介绍了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工作的总体情况。于厚森说,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不断丰富接受监督内容,取得了积极效果。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据介绍,除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人民法院工作外,在每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均派员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驻地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审议和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先后就刑事审判工作、民事执行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基层建设工作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规则》。在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工作科学发展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问题,都部署给具体承办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切实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沟通,及时答复。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或邀请旁听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联系沟通。

为增强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对内地法院工作的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到内地法院视察和座谈,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赠阅《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法院工作通报》等刊物,以便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时全面了解法院工作情况。

编辑: 吕冰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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