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月三十日在宁夏银川街头拍摄的部分市民不守法现象。 新华社记者 李然摄
12月2日,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地开展了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横冲直撞”的司机……真实的写照,背后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灯的漠视,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红绿灯,生命信号灯,抢一秒,毁一生。必须群策群力,使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规则意识,让礼让、守法成为根深蒂固的习惯。
抢黄灯,闯红灯,一时之快带来无尽伤害
红灯停,绿灯行,百姓熟知。可是,黄灯亮了,是行还是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可是,日前记者在北京长安商场的二七剧场路路口发现,黄灯亮时,还是会有一部分司机选择加速通行。同时,根据10次黄灯亮时交通情况进行粗略统计,平均每次有4辆未通过停止线的车辆选择加速通行。
“刚亮就过,要是亮了两秒钟,就停呗。”“黄灯亮的时候,看什么情况了。要离路口近,那就给一脚油门冲过去了;要离得远,就不过去了。”“如果速度够快的话,那就过去了,已经停不住了,停车反而有点太紧急,影响后面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