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部分偏远地区预算单位因缺乏公务卡受理环境,暂时无法实施改革等特殊因素外,我国公务卡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成为我国公务支出管理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协力推进,目前绝大多数中央部门及所属1万多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36个省本级、328个市(地)本级、2833个县(区)本级、7114个乡镇,共计38万多个地方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制度改革。
从2007年开始,我国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具有“消费留痕”特点的信用卡,逐步替代预算单位现金支付。2011年开始,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除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支出项目外,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中央预算单位强制结算目录建立并实施后,公务卡刷卡率明显上升,公务支出刷卡交易量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