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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明年出台方案

2013-09-14 09:51:49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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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明年出台方案

  今年6月8日上午,集医疗保健、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五大功能的北新桥街道“智慧养老”项目启动。京华时报记者朱嘉磊摄

明年开始,“以房养老”试点工作将启动,具体措施有望于明年一季度出台。昨天,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里获悉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新建城区和居民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老旧小区也要在限期内达标。对于养老机构利用率低等尴尬问题,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转为企业或民营,改制试点方案年内出台。

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面积人均不得少于0.1㎡

《意见》提出,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养老服务设施要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

据了解,新建小区均须按标准建养老服务设施,其实早有相关规定,但一直未被落实,一些小区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也没有派上用场,被用于其他方面。

《意见》明确,今后,凡是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都要按上述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及交付使用。

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也要在限期内达到上述要求,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这些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不得挪作他用。

改制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将转为企业或民营

《意见》提出,将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该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孤寡、失能、高龄等老人的服务需求,因此政府的投资主要是托底功能。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不再配置编制、资金等,转制为企业或是民营。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4万多家养老机构,其中72%是公办机构。“公办养老机构负责托底,但并不意味着公办就要公营。让社会力量加入进来,使公办养老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詹成付说,新建的公办机构也要交给民间来运营。

詹成付表示,民政部将在年底前制定试点的相关文件。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建养老设施因建设的成本高,民间力量很难负担,所以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支持建设,但建成后,要交给民间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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