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多边、双边、区域开放合作
经过两年多时间、九轮谈判,2013年7月6日,中国与瑞士商签的自由贸易协定终于修成正果。
这一协议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也是近年来我国对外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不仅零关税比例高,而且涉及环境、劳工与就业合作、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信息交流、竞争等诸多新规则。
专家认为,我国在传统自贸协定中很少涉及规则问题,国际上也没有统一规则可以借鉴。我国此次在这一领域的大胆探索,表现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积极态度,也为将来与发达经济体进行类似谈判积累了宝贵经验。
除了中瑞自贸协定外,今年以来我国还与冰岛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最近又与东盟领导人商议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同时,中澳、中韩、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均有不同程度进展。
双边、区域经贸合作的稳步推进,深化了我国与贸易伙伴的关系。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对东盟、智利、巴基斯坦等9个与我国签有自贸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合计进出口增长17%,高出同期外贸进出口整体增速9.3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当前以多哈回合谈判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陷入停滞,但中国是多边体制坚定支持者的立场始终没有改变。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代表钟山说,不断发展的区域和双边贸易安排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有益补充,中方乐见其成,但区域和双边贸易安排不能取代以世界贸易组织为首的多边贸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