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天津市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培训社区工作者逐步实现职业化的同时,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用三年时间,使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基本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此外,全市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社区工作者。
天津市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培训计划,采取互学交流、案例分析、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他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建立由社区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组成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在待遇方面,从今年起至2015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5%、85%、100%。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鼓励社区工作者长期扎根社区,本市建立社区工作者报酬管理机制,今后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给予将从工作年限、职务、职称、绩效四方面综合考虑,其中绩效方面主要是考核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者满意度,由此,三年后,社区工作者每月平均工资将由现在的2000元左右达到4000元左右(未扣除五险)。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每年还将享受免费体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