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亿专项贷款支持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记者从9日在昆明举行的2012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省内9家银行与省金融办签订了金融服务书,承诺提供213亿元专项贷款额度,用于支持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去年,农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国开行省分行、工行省分行、省农信社、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中信银行昆明分行、浦发行昆明分行克服新增贷款规模严格受控、资金供应紧张等影响,全年为云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专项贷款229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初承诺的209亿元专项贷款额度目标,促进了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去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410户,实现销售收入87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19%;农业龙头企业种植面积达4500万亩,饲养牲畜6400万只,带动1170万农户实现收入309亿元,同比增长20%。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每年设立200亿元以上规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的要求,今年云南省将形成政策、资源、资金等方面合力,继续设立专项贷款,支持有资源优势、行业前景好、发展空间大、带动农户增收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和农副产品收储、加工、销售。同时,筛选一批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培育提升,并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集群的支持力度。各银行将不断创新,为农业龙头企业量身订制适合的信贷服务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帮助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记者 李莎)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