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高工资将受限
对垄断行业的高工资进行限制是《条例》的另一项重要内容。目前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除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外,最为突出的就是行业差距,即垄断行业和普通行业的收入差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考虑到住房、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杨永琦表示,《条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立法来调整、控制垄断行业不合理的收入。
根据《条例》草案,政府将定期出台工资指导线,对工资水平进行宏观指导调控。尤其是对特殊行业(即垄断行业,《条例》中用特殊行业代指)的工资水平将作特别要求。
《条例》草案规定特殊行业如需对工资、福利、补充社会保险等进行调整,必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国资委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杨永琦介绍,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在就《条例》草案提建议时,对垄断企业的工资控制非常关注。在最后形成的《条例》中,将可能对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量进行控制,并使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至于具体内容,杨永琦透露,这一点上争议比较大,各方正在博弈中。
尽管国有企业高管的工资收入仍归国资委管理,《条例》草案仍对企业高管的高收入进行了限制。
“《条例》草案主要针对职工工资,但也包括高管,具体措施现在还不便讲。”杨永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