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反恐:力度、速度、角度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 李伟
9·11事件发生之后,国际反恐无论是广度和深度上,还是影响上都进入一个新的时期。虽然说,中国在反恐的立场和原则上,9·11前后都是一致的。但由于恐怖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威胁越来越大,中国在国际、国内的反恐力度都在不断加强。
随着恐怖主义的全球化,以及其对国际社会的危害持续加大,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积极支持国际反恐合作,特别是强调联合国在国际反恐中的主导地位。因此,中国不仅参与并赞同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各项反恐决议,成立专门的反恐机构;并且还努力促进多边与双边的反恐合作;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主张在打击现存恐怖主义的同时,注重解决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问题。因此,在国际反恐中,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日显。
同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也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其中既有直接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东突”恐怖势力,也有对中国构成潜在威胁的国际恐怖势力。因此,中国同样也十分注重国内反恐机制、机构建设。首先,中国正在制定《反恐法》,依法反恐。其次,中国各个层面初步建立起反恐领导及协调机构,提高反恐效率。再次,中国不断完善应对包括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理机制,相关预案都已陆续出台。最后,中国注重建设和谐社会,注重反恐的综合治理,不断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
综上所述,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稳定力量,为了国家利益和国际社会利益,已把反恐置于国家安全战略中的重要位置。
能源安全:未雨绸缪避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查道炯
9·11事件爆发之后,能源问题是国际经济与政治情势演变中的重大课题之一。在能源领域,与防范新的恐怖袭击直接相关的是如何避免能源生产、运输、输送设施成为攻击目标。所幸的是,过去五年来没有出现油田、陆上管道和海上运输通道、电站(尤其是核电站)受到大规模恐怖袭击的现象。
作为9·11之后国际经济与政治变化的一部分,全球范围的能源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是未来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国,在继续防范能源设施遭袭击的同时,如何有效应对的课题。
从过去五年的情势看,一方面中国的石油进口依赖程度、国际石油价格不断上升,另一方面持续的高速增长表明中国经济成功消化了依赖进口所带来的压力。与此同时,不论“中国能源威胁论”在国外政治界和舆论界多么有市场,中国的能源进口,从源头到运输途径都没有受到蓄意阻挠。也就是说,中国没有遭受到最直接的能源安全威胁,即境外能源供应中断的打击。这两点是我们讨论9·11事件以来的五年中国在能源经济方面受到的影响时所必须记住的。
从进口价格方面看,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的现象是:中国是大买家但缺少国际定价话语权。因为缺乏定价话语权,资源和能源产品进口成本越来越高。以2005年为例,当年前11个月,商务部重点监测的42种主要资源、能源产品进口,由于价格上涨因素,中国同比多支付了300亿美元。其中原油由于价格上涨因素多支付118.1亿美元,成品油多支付24.3亿美元,塑料原料多支付36.0亿美元,钢材多支付62.1亿美元,铁矿砂多支付14.6亿美元。
这种价格层面的压力也不乏其国内因素所致。高耗能、低附加值的工业项目的广泛存在增加了实现节能降耗目标的困难,而且阻止同类产业重复建设的难度依然存在。过去几年,中国在钢铁等初级产品生产方面出现了产能过剩的情形。产能过剩所导致的寻求出口市场的必要却因国际上供需情形的变化而不得不接受价格走低。这样,中国的相关产业便把自己锁进了一个恶性循环的产业经济链条。所幸的是,自2004年以来,节能降耗已经成为中央政府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之转变的重要切入口。
所以,从整体经济决策的理性角度看,来自进口价格的压力并不完全是负面的。恰恰相反,进口价格走高的压力给提高中国经济成分中增强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生产能力提供了机遇。中国能源经济决策所应遵循的理性不能是舒舒服服地在低加工技术水平、低能源价格的前提下从事重复生产。
过去五年来,能源,特别是石油的进口价格变化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国际能源贸易条件的进一步复杂化。 WTO是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机制。一方面,WTO条款中并没有对能源贸易做出规范,另一方面,即使WTO包含了能源贸易规范,全球最大的两个产油国(沙特阿拉伯和俄罗斯)至今尚不是WTO成员,它们没有遵循WTO规则的义务。欧佩克在稳定国际石油价格变化方面的能力在进一步式微。一方面,欧佩克成员国都在从高油价中得益,另一方面,它们也不得不同时顾虑油价的长期走高、进口国大力发展替代能源对未来石油需求量的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之下,各自为政,保障各自的需求市场便成了符合自身利益逻辑的选择。
中国在能源领域所受到的影响,比进口价格变化更具结构性的挑战是:一个日趋复杂的卖方市场正在形成。
9·11事件之后,主要大国都不同程度地将能源问题作为大国之间力量竞争的资源之一。美国对俄罗斯的不满中包括俄对其国内石油产业的重新国有化,因为这便意味着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石油公司以及石油资本对俄罗斯石油产业变化影响力的下降。虽然2006年的八国集团峰会将全球范围内的能源安全作为主题之一,从会议所形成的政策文件看,它并没有为针对出口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利益矛盾找到更有效的出路。
全球能源市场已经开始面临的状态是:由于进口国和出口国政府之间没有达成能源贸易条件上的一致,也由于能源价格的走高以及对未来可供开采的能源量在减少的担忧,出口国找到了新的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方面的机遇。越来越多的出口国力图穷尽其经济与政治空间达到既能保障其需求市场又能将能源贸易条件作为其外交关系筹码之目的。例如:2006年初出现的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的天然气价格之争,其实质便是俄“杀鸡儆猴”,其真正目标是使依靠管道从俄进口石油和天然气的欧洲大陆国家开始重视俄抱怨多年的输欧能源价格低于国际市场的现实。事实上,在欧洲与东亚两个需求市场之间找到平衡(价格、供应量、以及外交关系层面的附加值)一直是近年作为出口方的俄罗斯所努力的目标。从能源经济理性本身的角度看,俄罗斯通过与中、日、韩的合作,建设从中国的大连输往日、韩等消费市场的管道是最为经济的选择,因为它节约了管道建设成本,也就有利于降低油、气的供应价格。但是,这个方案不仅部分因为中日政治关系的困境得不到日本的支持,也不是俄罗斯所支持的选择。这便是俄在建设远东油气管道上进展缓慢的地缘战略与地缘经济原因。
虽然俄罗斯的选择在卖方市场的形成中比较突出,委内瑞拉政府试图通过高分贝的能源外交而改变美国为其首要能源出口市场的现状是政治化的卖方市场形成的又一个实例。中东产油国对外开放其上游市场的实际步伐缓慢,一些非洲国家也在通过改变外国公司和国际资本进入其上游市场的条件而提高自身在国际能源市场的附加值。对于进口国而言,应对类似委内瑞拉的能源外交,实质上是不得不在两难中做出选择。一方面,需要保障进口量,另一方面,一个非市场因素在上升的国际能源卖方市场的形成,从结构上看,并不符合进口方的利益。
用更通俗的语言来描述,越来越多的出口国政府在努力创造一个“我想卖给谁就买给谁”的局面。所以,对于中国而言,我们思考未来的能源进口,必须考虑如何应对日益明显的、掺杂着越拉越多的地缘政治因素的国际能源买方市场的出现。
面对这种局面,中国的理性能源经济政策选择包括:(1)寻求能源供应自主的空间。“供应自主”不是“自给自足”,而是尽量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这便意味着加大核电开发的程度。在亚洲,日本和韩国,在欧洲,法国已经在这一方面获得了长足的成功。芬兰今年动工兴建核电站,也是遵循同一理念。中国有必要通过包括接受外国供应商提供“交钥匙”(整体设计、建设)核电站的途径,扩大单位核电站的发电量。一种供应自主的良好前景是:工业和人口集中城市的用电主要来自核电。这样,既能够减少对高污染的煤炭的依赖,也可以将对石油的依赖控制在汽车交通领域。事实上,美国帮助印度发展核电,也就是帮助印度建设能源供应自主的能力。
(2)油价走高的情形下,节能的必要性较容易为社会所接受。但是,中国的能源经济政策设计也同时必须考虑油价走低的情形下如何将提高能效作为产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我们讨论能源经济缺乏这个忧患意识并开始设计行之有效的政策,那么我们未来面临的便可能是一种永久性的被动应对国际能源政治与经济形势变化的局面。
总而言之,在9·11事件五周年之际我们观察、讨论国际形势的变化对中国能源经济的影响的落脚点应该也必须是:如何将压力变成动力,建设能源自主供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