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切实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点,不断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金融的需求。近年来,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启动邮政储蓄改革,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探索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发展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但总的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体系结构与运作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机构网点少,产品和服务单一,支农功能不强,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三农”贷款难问题突出。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在解决“三农”金融服务不足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总的要求是,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包括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较为发达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和业务品种比较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显著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要着力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中国农业银行要通过深化改革,稳定和发展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和业务,进一步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深化内部改革,完善功能定位和运作机制,适当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改进支农服务。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增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功能,鼓励和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同时,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其他金融组织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
二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要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积极探索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有效途径。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的同时,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防止出现新的金融风险隐患。
三是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单个农户和企业承受能力低。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提高我国农业抗风险能力的重要环节。要完善多种形式的农村保险体系,加快对部分粮棉主产区的主要农产品品种实行农业保险试点并逐步推广,开发适合农业、农村和农民需要的保险产品与服务,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和农业再保险体系。
四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要适应农村金融服务点多面广的特点,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准入条件和范围,鼓励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农村贷款利率的灵活性。在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方面要有所突破并加快推进,创新小额贷款方式,扩大小额贷款服务,努力满足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完善和推广农户联保贷款。鉴于农村金融需求缺乏有效抵押物、担保机制不健全,因此,要着力开发农村商业信用贷款。要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降低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