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努力使广大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优先发展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秋季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改造177所农村初中和200所城镇薄弱中小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好36个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职建设项目。稳步发展高等教育,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着重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和城市部分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二)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体系。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分步实施100个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建设改造。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机制。抓好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统一实施县级以上医院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实现同种药品全省同价。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开工建设郑大一附院门诊医技楼、郑大三附院和省中医院病房楼项目。
(三)认真做好就业和收入分配工作。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和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万人,建立“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搞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四)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做实个人账户。从今年起再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水平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把高风险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逐步将农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率达到40%。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全面完成六大国有煤矿581.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落实好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完善对低收入群众补助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和加强城市社区功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信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提高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质量。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外事、对台、侨务工作。继续做好统计、气象、地震、测绘、档案、参事、史志等工作。